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个人 |
游力萍 |
案件名称 |
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11·2”局部瓦斯爆炸事故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相关责任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4〕86—3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1月20日 |
处罚结果 |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360313********0034)30日(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18日) |
处罚事由 |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11·2”局部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4〕324号),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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