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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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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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4-05-01 14:45:4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张勇

案件名称

黔西市鑫昇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谷里煤矿“3·19”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吊销、撤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4〕16-18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4月30日

处罚结果

撤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370983********6117)

处罚事由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毕节黔西谷里煤矿“3·19”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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