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配合国务院安委会矿山督导帮扶组煤矿第一工作组,联合黔西市能源局,对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黔西县谷里镇石桥煤矿(以下简称石桥煤矿)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时,发现该矿存在“煤矿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开展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且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不达标:①10901回风巷补充施工的8个瓦斯抽放钻孔按4m孔间距施工,但未将空白带补齐;9号煤层1.91m有效穿层抽采半径最短抽采时间为15天,2.31 m有效穿层抽采半径最短抽采时间为30天,补充施工的瓦斯抽放钻孔抽放时间最长6天,抽放时间不足;补充抽放钻孔后未按规定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重新进行抽采达标评判。②10404切眼补充的顺层区域措施钻孔抽采时间不足20天,最后一个钻孔施工为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25日施工区域效果检验钻孔,2022年6月2日编制抽采达标评判报告;10404切眼、10404运输巷评判单元补充的顺层区域防突措施钻孔没有全覆盖;10404切眼区域效果检验钻孔无竣工参数表”的重大事故隐患。2022年8月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石桥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抄送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