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9时35分,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大坪煤矿(以下简称大坪煤矿)11135联络上山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5.55万元。事故发生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认定,时任大坪煤矿副矿长刘关军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大坪煤矿“5·5”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2〕143号),建议暂停刘关军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