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 |
被处罚人 |
贵州长顺巨能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比德乡三岔沟煤矿 |
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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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2〕027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4月1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处罚事由 |
22022年3月22日至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按照月度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信访事项处理情况,联合对贵州长顺巨能矿业有限公司水城比德乡三岔沟煤矿(以下简称三岔沟煤矿)进行举报核查、全系统各环节“回头看”评估式监察、顶板管理专项监察、采掘接续专项监察,发现该矿存在“1.未按规定设置风速传感器,11510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风速传感器未设置在回风流中,实际设置在11510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专用回风巷与风门之间的新鲜风流中;2.未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上供电系统图中(1)S11-M-400/10/0.4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图纸低压侧标注为“△”,应为“Y”型;(2)标注地面变电所使用FS型避雷器,实际使用HY5W-10型;(3)未绘制制氮机供电系统;(4)绘制的瓦斯抽放泵站、空压机供电电缆截面积不能满足供电需求;(5)标注的10kV高压开关柜断路器额定电流为63A,实际为630A;(6)标注的电流互感器变比参数与实际不符,图纸均为100/5,现场有200/5、100/5、50/5。井下供电系统图中(7)井下供电负荷调整后未及时修改图纸,整定保护值未按三大保护细则计算;(8)11508采煤工作面供电系统图未绘制乳化泵的供电,图形符号不准确,绘制不全;(9)116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馈电开关整定值与图纸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3月3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黔煤安监执二移〔2022〕302号)将三岔沟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我局依法处理。 |
处罚依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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