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第五期 (总第2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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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第五期 (总第2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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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6-05-19 16:11:04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四色预警”优化风险管控模式

“四级联动”筑牢煤矿安全防线


为深入贯彻国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立足贵州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等复杂灾害治理实际,省能源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近期印发了《贵州省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优化煤矿安全风险管控模式,推动安全治理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防控转型,筑牢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防线。


《细则》严格对标国家矿山预警管理要求,建立蓝、黄、橙、红四级四色预警分级管控体系,清晰划定风险阈值、响应权限与处置流程,实行省、市、县、矿四级联动分级处置。红色重大风险预警由省级部门直达核查、紧急停产撤人;黄色、橙色预警属地监管督办闭环整改;蓝色一般预警由煤矿企业自主快速处置,实现风险分级管控、精准施策、权责清晰。同时,规范全链条闭环处置机制,明确预警发出1小时内矿井必须上报原因研判与应急措施,全程留存处置台账,健全接警、研判、处置、复查、销号全流程管理,杜绝迟报、漏报、瞒报、拖延处置等问题。创新优化执法容错机制,对打钻喷孔、传感器标校、计划停风停电、矿井反风演习等合规作业产生的异常预警,依法不予追责、不纳入处罚通报,精准为合法合规矿井减负松绑,激发企业安全自主管理活力。


《细则》强化智能赋能与从严监管双向发力,大力推广AI视频识别、井下智能巡检、大数据风险研判等先进技术,全面提升监测预警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严打篡改监测数据、屏蔽干扰监控系统、虚假上报预警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健全24小时值班值守、常态化风险会商、超限溯源追查长效机制。


此次细则出台,补齐我省煤矿预警处置制度、标准建设的短板,构建智能监测、分级预警、快速响应、全程溯源、从严问责的煤矿安全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持续巩固全省煤矿安全稳定形势,为贵州煤炭能源保供与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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