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第十期 (总第2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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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第十期 (总第2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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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5-10-22 15:27:2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省能源局积极引导财政资金

大力推动煤矿安全与煤层气产业协同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富矿精开”决策部署,推动煤矿安全与煤层气产业协同发展,近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贵州省煤矿地面瓦斯综合治理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5年度煤矿地面瓦斯综合治理项目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通知》的出台,是贵州省立足煤矿安全生产与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双重需求,结合现有政策体系与实际工作痛点的重要举措。一是将奖补对象限定为“贵州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地面钻井方式治理、抽采煤矿瓦斯(煤层气)的主体”。二是采用“基数计算+上限管控+预算约束”的方式,确定奖补标准,兼顾公平与效率。其中,奖补基数计算:按企业“地面抽采工程费财务账实际发生金额的15%”给予奖补;单井奖补上限:为防止个别项目过度占用财政资金,设定单井奖补上限为120万元/井。若按15%比例计算的单井奖补金额超过120万元,按120万元封顶发放;资金总额约束:奖补资金总额以省财政预算批复金额为准,原则上按“通过审核时间顺序+项目完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资金,预算执行完毕后即停止奖补。三是明确了申报条件与材料报送流程,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存在弄虚作假、恶意套取财政资金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奖补政策引导企业开展项目,可实现“抽采瓦斯保安全、利用瓦斯创效益”的双重目标,推动煤层气产业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助力全省能源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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