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
第二十二期
(总第39期)
贵州省能源局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处 2016年7月25日
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贵州做交流发言
7月22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国家能源局法改司、电力司、新能源司、市场监管司,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及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上午,法改司司长梁昌新向大会通报了中央改革办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督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主管部门和地方推进新一轮电改的的做法、进展和成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的建议。通报了7月15日电改部际联席会议精神。随后,电改试点省份代表——云南省、贵州省、广东省、重庆市、山西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次作经验交流。
我局法规体改处负责人根据安排,向大会作了题为《破垄断 稳增长 调结构 促转型 贵州电改试水破冰》的发言,全面汇报贵州推进电改综合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初步成效和下步打算。发言指出,作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省份,贵州电改紧扣中央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在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市场化交易、售电侧改革和跨省区交易中作了一些探索与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破垄断。坚持市场化改革主线,实现了“三放开”,即: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配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二是稳增长。6月份,全省工业用电量增速由负转正、增长0.3%。1-6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8%,大工业用电量降幅环比收窄2.2个百分点。预计前三季度全省电力工业增加值将增长7%左右。三是调结构。通过电改释放价格红利,初步形成电力价格“洼地”,推动新经济加快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新业态加快形成。四是促转型。通过倒逼电力企业用电企业转型升级,增加电力企业外送电量30亿千瓦时。为用电企业减负300亿元。发言还指出,贵州电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央9号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下一步,贵州将继续按照中央部署和国家批复方案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电力行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新贡献。同时,注重发挥试点作用,为全国电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会议认为,贵州作为全国电改首批综合试点省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抓好改革任务落细落实,省级和地方、部门和企业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形成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通过试点探索,取得电改阶段性突破,做得很好。
下午,其他与会省(区、市)分别介绍了本地电改工作进展情况。国家能源局各司就各地提出的问题,如:输配电价跨区问题、“西电东送”量价问题、售电侧改革中的电网接入问题、自备电厂交易问题以及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等进行了一一解答。
最后,法改司副司长刘刚总结提出,此次会议的召开很及时也很有意义,明确了中央要求,提振了改革信心。试点省份交流了情况和经验,其他省份介绍了进展,提出了问题和建议,开得很成功。法改司将努力帮助各地多出主意、反映问题。各地要勇于自我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推进电改真正取得实效。
抄报: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局领导
抄送:机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