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第十八期(总第35期)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能源改革

贵州省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第十八期(总第35期)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6-30 09:27: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 

(总第35)

贵州省能源局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处                                2016624

我省出台推动煤炭、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精神,促进我省煤炭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省电力产业清洁高效健康有序发展,由省能源局牵头起草的《贵州省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推动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已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定稿6月23日以省政府办公厅行文印发执行。

    两个意见设定的主要目标均体现了与“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深度融合。煤炭供给侧改革意见提出2020年,煤矿单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煤矿主体企业规模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全省煤矿总数减少到750处,产量控制在2亿吨左右全省符合条件的生产煤矿全部实现机械化采煤煤矿高浓度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6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5%,矿井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全省原煤入选比例超过80%。电力供给侧改革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完成792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1650万千瓦机组节能升级改造任务,关闭淘汰煤电产能114万千瓦;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600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电力总装机达到6900万千瓦,其中煤电装机控制在3800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全省外送电量力争达到1000亿千瓦时。

    两个意见明确的改革任务均突出了问题导向和同步小康脱贫攻坚的需要针对煤炭产能过剩、企业效益下降、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明确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立煤电联动机制10大任务提出20余项具体指标。针对电力行业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新能源总量小、煤-电-用协调性差等问题,提出加快煤电结构调整,推进煤电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增强电力市场竞争力推进电力上中下游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电能替代步伐4大任务。同时,为助力同步小康脱贫攻坚,明确加强煤炭电力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提升普遍服务水平。

两个意见细化的政策措施均兼顾了既有政策和创新政策的紧密结合。煤炭供给侧改革意见确定了13政策措施,创新提出将煤矿兼并重组奖补扩大至智慧矿山建设、设立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电力供给侧改革意见细化了23条推进措施,严格执行煤电超低排放电价、减半征收排污费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收购等国家政策,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导向。

两个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作了明确。

两个意见的出台对于统一全省认识,加快推进我省能源行业煤炭、电力两大重点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促进煤炭、电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抄报: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

抄送:机关各处室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关闭 微信 微博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