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信息
第十五期
(总第15期)
贵州省能源局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处 2015年12月8日
贯彻国家电改配套文件解读座谈会精神
及时研究宣贯落实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加强对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理解,把握改革方向,交流改革工作,研究推进试点,国家能源局于12月4日在京组织召开全国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解读暨推进试点工作座谈会。贵州省能源局按照要求参会,并作为全国首批电改综合试点省份代表作交流发言。
会议由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主持,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对6个电改配套文件进行详尽解读,云南、贵州、广东、重庆分别介绍综合试点和配售电侧改革试点情况,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福建监管局介绍电力市场建设情况。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18个派出机构的100余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贵州省能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光伟就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申报的背景和意义、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目前进展以及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向会议作了专题汇报。发言表示,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意义重大、情况复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贵州省将继续按照中央部署和国家批复方案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的支持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改革有效途径,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学习研究,完善试点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蹄疾步稳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电力行业科学健康发展的必然之路。对国家已经批复的试点省(市),郑栅洁副局长提出4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认真完善试点方案;二是扎实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四是建立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机制。同时,指出在试点推进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5个关系:一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关系;二是推进电改和保持稳定的关系;三是电力改革和电力安全的关系;四是电力市场建设与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五是区域市场与省(市)市场的关系。
最后,郑栅洁副局长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牵头工作,加强电改工作的系统研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发挥市场监管的主力军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分工配合,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时序、节奏和力度;要加强试点工作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尽快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国推广;要继续加大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浓厚氛围。
为认真贯彻座谈会精神,切实推进综合试点工作,贵州省能源局会后及时梳理了《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解读暨推进试点工作座谈会议主要精神》。12月8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召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会,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长级),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应伟主持,省经信委、贵州能源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和贵安新区、兴义市有关负责人参加,研究商定宣贯措施和有关工作。一是传达12月4日国家能源局座谈会主要精神,加深对电改6个配套文件的理解;二是审议按照国家批复要求修改后的综合试点方案及3个配套方案;三是审议我省对应国家6个配套文件的贯彻意见;四是讨论工作调度、信息报送和会议等制度;五是拟定近日召开省电改联席会,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和会议方案,并决定在联席会上进一步宣贯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的电改配套文件解读暨推进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细化落实推进计划的相关工作。
抄报: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
抄送:机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