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提复字〔2026〕45号
蒋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习水综合能源基地建设 多能互补深化黔渝川协同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习水县能源资源丰富,能源产业优势突出,是黔北地区的重要能源生产基地。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习水县能源产业发展,会同遵义市能源局指导习水县,统筹推进煤炭、油气、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工作,稳步推动习水能源产业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推动煤炭产业提质升级。深入实施煤炭产业战略性结构调整,推进煤矿“六个一批”分类处置,持续提升煤矿单井产能和智能化水平,目前习水县共有生产煤矿(含试运转)11个、规模525万吨/年,生产矿井平均单井规模达47.73万吨/年;累计建成智能煤矿1个,不断夯实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强化煤炭保供能力。
二是油气产业发展基础扎实稳固。习水县为全省重点页岩气资源富集区和核心建产区,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禀赋突出,主要富集于丁山、林滩场两大核心区块。截至2025年末,全县页岩气年产量4077.9万立方米,产能0.8亿立方米,是我省页岩气规模化开发、清洁能源保供的重要核心区域。
三是完善能源基础设施配套。统筹推进习水县电力输送、煤炭储配等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贵州电网公司2022年投资5.15亿元建成投运500千伏习水(红城)输变电工程,完善了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能源输送、消纳和保障能力,为习水能源产业发展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优化能源供给体系”的建议
1.关于纳入规划相关工作。我局正会同省发改委编制《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综合能源规划》,对于符合我省能源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积极纳入其中,统筹煤电、新能源、储能、页岩气等产业布局。关于联合川渝编制协同规划,将在省级规划中充分融入川渝协同发展理念,推动资源互补与产业协同,且国家“十五五”时期要求精简优化规划编制,严格控制编制数量规模,所以暂不单独编制。
2.关于能源发展的目标建议。我局会同遵义市能源局指导习水县科学谋划煤电、风电光伏、储能、页岩气开发等板块的发展。您提出的2028年相关产能目标,将结合省级“十五五”规划要求、资源承载能力及产业实际全省统筹考虑,积极支持习水县能源产业的发展。
3.关于2×66万千瓦火电机组建设。我局积极支持习水县的煤电发展,将结合全省煤电布局和习水煤炭产能,综合考量资源保障、电力供需、节能降碳等因素。5月7日,我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我省“十五五”新建煤电储备项目开展优选,下一步将根据国家下达我省“十五五”煤电建设项目指标情况,结合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程度,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二)关于“整合煤炭资源,释放优质产能”的建议
关于闲置煤矿整合盘活和关闭煤矿资源整合。我局会同遵义市能源局将指导习水县按“六个一批”要求,对天成煤矿等闲置煤矿开展整合盘活可行性研究,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闲置煤矿盘活工作。结合当前全省的煤炭矿区修编,对已获奖补关闭的煤矿进行资源整合,优化矿区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与生态保护要求。
(三)关于“补齐基建短板,打通输送动脉”的建议
1.关于电力输送设施建设。贵州电网公司已于2022年投资5.15亿元建成投运500千伏习水(红城)输变电工程,并投资10.43亿元开工建设500千伏习水(红城)主变扩建工程、500千伏习水(红城)至诗乡第二回线路工程、重庆-贵州电力灵活互济工程(贵州段交流工程),计划2027年建成投运。项目建成后,将有力提高习水区域供电可靠性,提升贵州与重庆的电力灵活互济能力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支撑习水能源产业发展和黔渝协同。
2.关于煤炭外运及能源储备设施。铁路规划属于中央事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27号)精神,新建铁路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规划内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功能定位、建设时序和建设标准,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习水县提出规划建设桐梓县九龙塘至习水县温水镇铁路尚未纳入国家规划,推进实施难度较大。
积极支持习水研究扩建天然气调峰储备库、衔接成渝燃气主干网;根据全省能源产业发展需求,科学有序统筹推进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及应急电源系统等建设,提升能源保供稳定性。
(四)关于“延伸产业链条,提升转化能力”的建议
1.关于煤电固废综合利用。我省高度重视依托煤电固废发展新型建材,始终把煤电固废综合利用作为推动建材行业转型升级、降低能耗排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粉煤灰、煤矸石为代表的煤基固废综合消纳处置工作。《贵州省“十四五”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明确,推动大宗工业固废产业与上游煤炭、火电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材、建筑等领域深度融合。2025年12月,我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煤矸石系统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提升煤基固废在生产低碳水泥、固废基高性能混凝土、节能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利用水平”列为重点任务。同时,我局已会同省科技厅立项“粉煤灰/高分子可降解母粒及其制品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专项项目,为粉煤灰大规模消纳与高附加值利用提供新路径。
2.关于绿氢项目布局。我省风电光伏资源属全国四类、五类资源区,资源禀赋总体偏弱,山地地形新能源项目开发难度较大,建设成本偏高,现阶段暂不具备依托廉价绿电大规模制备绿氢、绿氨、绿醇的条件,我局将结合新能源发展实际支持各市(州)探索绿氢“制储运加用”各环节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绿氢产业。
3.关于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建设。截至目前,我省建成风机主机厂7个,配套建成塔筒厂、叶片厂;建成光伏组件厂2个,配套建成光伏支架厂、电池厂、逆变器厂。新能源装备年产能基本满足我省新能源项目建设需求,我局支持习水县围绕全省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推动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持续强链补链延链。
(五)关于“创新协同机制,深化跨省合作”的建议
1.关于绿电交易有关建议。目前,国家已明确绿电交易凭证可作为绿色电力消费核算的有效依据,贵州绿电交易持续快速增长,2025年完成96.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8%。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国家探索“电-碳”协同机制,推动绿电交易市场与碳市场有效对接,支持企业通过购买绿电核减相应碳排放,实现绿色减碳效益互认。
2.关于50亿元专项基金:省级专项基金的设立需经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审批,遵循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目前暂无设立该专项基金的政策依据和财政支撑。我局积极支持习水县符合产业发展的能源项目申报省级“四化”基金等财政专项资金。
3.关于能源用地弹性出让: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06〕38号)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对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在复垦期满前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同施工标段可接续使用,累计不超过批准施工周期;涉及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可由地方主管部门分期分区批准临时用地,每期不超过5年,累计不超过矿业权期限。这两条共同构成了针对长周期能源项目的弹性用地机制,有效解决了项目建设周期长与临时用地期限硬性约束之间的矛盾。
(六)关于“坚守生态底线,推动绿色转型”的建议
1.关于煤矿绿色开采与生态保护。我局会同遵义市能源指导习水县煤矿实施智能化绿色开采,推动煤炭开采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目前,习水县建成智能煤矿1个。
2.关于煤电绿色改造与碳减排。按照全省的统一工作安排,有序推进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结合产业发展需求,适时开展CCUS项目研究试点。您提出的2028年绿电占比30%、单位能耗碳排放下降15%的目标,将结合省“十五五”现代综合能源规划的编制,按照国家要求,科学制定我省的目标任务,在规划期内完成,不针对区县单独制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会同省有关部门、遵义市能源局指导习水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省级“十五五”现代综合能源规划编制,将符合要求的习水县能源项目统筹研究纳入规划;二是推动煤炭产业提质升级,指导开展闲置煤矿整合盘活与智能化改造,释放优质产能;三是深耕油气产业提质增效,立足习水县页岩气资源优势,加大区域页岩气有序开发、产能稳步释放的路径研究,持续完善油气输送管网配套,推动油气资源高效集约利用,夯实全省清洁能源保供支撑;四是补齐能源基础设施短板,有序推进500千伏习水(红城)主变扩建工程、500千伏习水(红城)至诗乡第二回线路工程、重庆-贵州电力灵活互济工程(贵州段交流工程)建设,确保2027年建成投运,有序开展货运铁路建设的前期论证和科学研究;五是延伸能源产业链,积极支持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结合我省实际科学有序推进绿氢项目的示范;六是积极支持习水县等遵义区域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能源产业绿色转型,助力习水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全省能源新型综合能源产业建设贡献习水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7月8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成吉;联系电话:0851-8689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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