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栋委员:
您提出的《我省煤层气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关于“加快煤层气、页岩气等勘探开发利用,推进黔西南、遵义等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为契机,大力推进我省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持续增强天然气自给能力,为全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和支持,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为主办单位省能源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充分发挥省天然气产供储销建设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作用,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认真梳理相关政策及情况,积极调度协调,全力推动我省煤层气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二、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煤层气矿业权改革,推动连片开发。
一是印发《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在全省划定煤层气勘查规划区块29个。全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把六盘水煤田煤层气、织纳煤田煤层气、兴义煤田煤层气、遵义地区煤层气、黔西向斜深部煤层气为勘查重点,统筹开展煤层气勘查工作。通过优化煤矿布局,逐步形成“一个构造单元或一个矿区由一到两个主体开发”的布局,在织金、纳雍、水城、盘州、普安等富煤区新建一批大中型矿山,届时将统筹一个构造单元或一个矿区整体开发煤层气。全省划定煤层气开采规划区块18个,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对应一个开采主体,必须与规划矿种一致,且明确时序安排,严格禁止一矿多开和大矿小开”。
二是印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明确煤层气的矿业权出让登记及相关事项管理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严格限定协议出让矿业权范围,全面实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积极探索煤炭、煤层气“两权合一”管理模式,实行煤层气探采合一制度。煤矿采矿权可优先增列煤层气矿业权,煤矿探矿权原则上不再单独增列煤层气探矿权,可按有关规定对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在申请煤矿探矿权转采矿权时,提交可供开采煤层气资源储量的,可申请增列煤层气采矿权。
三是优化准入退出条件,强化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已设煤矿批复的初步设计(核准)规模在9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采矿权人可申请增列煤层气探矿权;毗邻煤矿批复的初步设计(核准)规模累加达到120万吨/年及以上的,经协商可由其中一个煤矿采矿权人申请增列煤层气探矿权,也可联合成立营利法人企业或共同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申请增列煤层气探矿权。新设置煤层气探矿权,在《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提高最低勘查投入额度,督促探矿权人加快勘探进度,推动油气增储上产。新设置煤层气采矿权(含探转采),试行在出让合同中约定,按建设期和开采期分段发证,依据矿山设计生产建设规模,确定建设期采矿权证有效期,在此期限内建成的凭安全生产许可批复换领长期(开采期)采矿权证,避免出现新的“占而不采”现象。
(二)关于成立省级煤层气公司统筹开展全省煤层气勘探开发。
为全面支持我省煤层气开发工作,贯彻省委省政府做优做强做大省级能源企业工作要求,省国资委牵头组建贵州能源集团,将原乌江能源集团、盘江集团业务进行整合重组,并于2023年5月中旬挂牌。贵州能源的组建,将进一步盘活盘江、乌江能源煤层气开发业务,打造集资金、资源、团队、市场等优势的省级千亿级能源企业,推动煤层气产业做大做强。
(三)关于制定煤层气勘探开采行业服务指南。
目前煤层气勘探开发可参照执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依法办事指南》,省能源局正有序推进煤层气勘探开采行业服务指南制定工作,重点推进煤层气地面抽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部门及相关办事指南。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6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6年2月发布,4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截至目前,关于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出台,政策出现断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能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为契机,以加快推进全省煤层气“增储上产”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央企与省属国企建立技术交流机制,充分学习、借鉴央企成功经验,推动我省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水平提升。二是在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前提下,省能源局及时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申请煤层气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及管理有关事项,提前谋划安证许可事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打通政策断点。三是在落实现有补贴资金政策的前提下,谋划对开展地面方式抽采治理煤矿瓦斯的工程进行补贴,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助力煤矿提前预抽煤矿瓦斯,促进优质煤炭产能释放和煤层气产业发展。四是为破解煤层气矿权面积小、零散气利用难的问题,继续探索以含煤构造单元为单位,整体连片开发煤矿区煤层气资源。
2023年6月25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大为;联系电话:13658505066)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 |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发 |
共印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