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六盘水市建设西南地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的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能源局于2023年3月印发了《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围绕支撑我省打造“四区一高地”,紧扣我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发展定位,明确了“提升能源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支撑经济社会快速高质量发展”“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加快能源数字化发展,支撑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拓展能源区域合作,助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服务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六大重点建设任务,形成24个方面、58项具体措施。
六盘水市煤炭资源富集,是长江以南最大的主焦煤基地,煤炭储量占贵州省近三分之一。近年来,六盘水市坚定不移把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加快推进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支撑全省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方案》在“加快提升煤炭托底保障能力”“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有序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有序发展核能、氢能”“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等方面,明确积极支持六盘水市发展。将马依西一矿井、化乐矿井二期、盘南低热值电厂、贵州六盘水市多能互补能源基地项目、盘江新光煤电化多能互补项目、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炭储配中心等12个能源领域项目纳入到《方案》中,推动六盘水市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全省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
二、关于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在政策方面。
1.支持六盘水市能源项目建设。一是在完成顶层设计的同时,省能源局印发了《新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和重点项目分解表》,每季度进行调度,加强对任务和项目的监督,支持六盘水市能源项目建设。2023年3月,省能源局配合省工信厅,以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新型综合能源基地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了2023年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建设清单,支持六盘水市六枝黑塘矿区新华煤矿、水城区东风煤矿兼并重组技改项目、水城区煤炭储配中心、盘南低热值电厂、贵州六盘水市多能互补能源基地项目、水城区黄草坝风电场等148项能源项目建设。二是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工业化用地保障的若干意见》(黔自然资函〔2021〕541号),对包括能源项目在内的新型工业化项目用地保障作出详细规定,强化政策引导,盘活存量用地,全力为六盘水市融入全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做好用地保障。
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一是“十四五”时期,国家下达我省“十四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为13%。2022年8月,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4号),分解下达“十四五”各市(州)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均为13%,力争完成14.5%的激励目标,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二是“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部下达我省碳强度降低目标为18%,生态环境厅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下达六盘水市“十四五”期间的能耗指标,充分考虑六盘水市是承担国家“西电东送”战略任务的重要电力输出城市,在供应和保障区域能源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下达六盘水市“十四五”碳强度降低目标为18%。
(二)在资金方面。
1.政府专项资金支持。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六盘水市能源专项资金3.23亿元,占省级能源专项资金总额的20.7%,下达六盘水市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0.32亿元。建议六盘水市对照省级能源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对六盘水市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我们将大力给予支持。
2.专项债券支持。2023年,六盘水地区“发耳产业园区煤炭储备基地”“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炭储配中心”等2个项目经财政部审核通过纳入2023年需求库,2023年资金需求共4.96亿元。建议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能源领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力争更多项目纳入2023年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为后续施策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3.基金方面支持。2022年,省级财政通过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和新动能基金支持六盘水市能源项目3个,投放金额6.23亿元,占全省投放金额的20.9%。今年,我们恢复能源结构调整专项基金运行,建议六盘水市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谋划推荐能源产业项目,我们将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给予支持。
(三)在土地要素保障方面。
1.加强用地申报。省自然资源厅建立重大项目用地调度机制,将六盘水市省级重大能源项目,及时纳入台账进行调度,适时掌握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情况,督促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省能源局根据煤矿、煤电、新能源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作为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2.倾斜计划支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8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项目用地,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统筹安排国家计划指标。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其他项目用地和城镇村批次用地,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计划控制额度,省级在计划控制额度范围内安排使用计划指标。对于能源类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均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应保尽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重点支持六盘水市发展壮大能源、煤化工主导产业,支持煤炭清洁储配基地加快建设。推进盘江新光电厂、盘江普定电厂等在建项目早建成、早投产;在六盘水市布局储能电站,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加快发展,依托六盘水煤炭资源和火电优势,统筹风电光优发电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和互补特性,提升挖掘送出消纳能力,积极建设“风光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依托六盘水全市焦化产能300吨的优势,生产高纯度氢气,拓宽氢能应用场景,推动氢能试点项目落地。
二是通过财政资金、基金等多种方式,统筹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积极争取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六盘水市建设西南地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待财政部下达我省后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时,将结合地区财力、债务风险、专项债券本息交缴情况等因素统筹考虑六盘水市专项债券资金需求。
三是加强指导六盘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做好能源项目的用地空间保障,进一步加大能源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力度,全力支持六盘水市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2023年6月25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成吉;联系电话:0851-86891064)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发 |
共印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