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0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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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0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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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3-07-12 11:31:2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黄学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支持各投资主体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园区、商业中心等区域,利用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利用居住房屋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争取威宁、盘州等13个县(市、区)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截至5月底,全省共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35万千瓦,利用屋顶面积约325万平方米。由于我省光资源较差,2022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电量为1.64亿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仅为702小时。

二、关于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和建设标准。

1.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方面。省能源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已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省能源局先后印发《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发展工作的通知》《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等,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权限下放至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

2.将新建市政基础设施、民用商用建筑,以及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屋顶光伏发电建设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方面。我省鼓励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并积极指导、协调地方和电网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和接入。根据《贵州省“十四五”建设科技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目前,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难度大,主要原因是我省光照资源较差、电价水平相对较低,加之2020年至2022年光伏组件持续上涨,项目投资收益难以保障,投资主体建议意愿不强。在新建市政基础设施、民用商用建筑及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光照条件、光伏组件价格、项目经济性等,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相关要求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执行。

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标准方面。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相对成熟,国家能源局已发布《户用光伏建设运行百问百答》,河北等省已制定相关建设规范,我省参考执行即可。目前电网公司已制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典型设计技术导则、并网服务业务指导书和竣工验收业务指导书等,故我省未制定建设标准。

(二)关于大力促进非居住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

1.加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强制推广引用方面。我省积极支持各县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屋顶先行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引领作用,目前部分光资源较好地区已有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安装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需结合光照条件、屋顶条件、光伏组件价格及项目经济性等因地制宜推进,建议不强制推广引用。

2.加大园区、厂房等工业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引导和支持方面。我省大力支持园区、厂房等工业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项目就地消纳,通过能源合同服务,降低园区、厂房等入驻单位用电价格,提升光伏发电企业售电价格,提升开发企业积极性。目前,威宁县、七星关、兴义、兴仁、罗甸等光资源较好地区的部分工业园区屋顶已建分布式光伏发电,其中威宁县五里岗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1.6万千瓦。

3.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建筑等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改造和强化对光伏发电企业在政策支持和经营管理引导和扶持,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方面。我省积极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建设需结合光照条件、屋顶条件、光伏组件价格及项目经济性等,企业可通过项目就地消纳、开展能源合同服务等降低用电成本、提升售电价格。

(三)关于进一步丰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模式。

1.探索建立管理模式、应用并网和电价补贴方面。支持具备资源条件地区采取“公司+村镇+农户”等模式,利用农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鼓励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提高光伏系统的自发自用率。2021年后中央财政不再补贴新建分布式光伏,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全额上网”两种消纳模式,鼓励开展能源合同服务提升项目收益。

2.推动光伏发电创新协同应用方面。支持露天停车场建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实施光伏窗户、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幕墙等建设和改造,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四)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的宣传推广。

一是督促指导各县相关部门、镇乡街道等加强对屋顶分布式光伏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的意义及相关政策解读。二是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手段,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主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理解、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群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知晓率,形成社会共识,提升群众对光伏开发试点项目的认同感,有力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调度督导,加快推进整县试点建设。定期调度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试点县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通过整县试点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推广建设。二是强化并网保障,确保项目及时投运。协调电网企业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建成项目及时并网、发挥效益。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宣传,同时抓好整县试点建设,充分发动媒体进行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加分布式光伏开发的良好氛围。四是继续支持和鼓励各投资主体参加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结合光伏组件价格及市场开发成本下降等有利因素,引导企业加强开发,加快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


2023年6月25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廖基远;联系电话:13618588417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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