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2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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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2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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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3-07-12 10:46:0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民盟界:

你们提出的《加快新能源项目落地建设 打造我省多能互补精深加工基地》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推进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新能源产业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截至5月底,全省累计建成新能源装机达到2125万千瓦,其中风电597万千瓦,光伏发电1465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63万千瓦。

按照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到4265万千瓦,其中:风电1100万千瓦、光伏发电31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65万千瓦。

(二)加大新能源项目储备。

我省属于典型的山区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分布不均,新能源资源开发具有不确定性因素。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努力实现我省“十四五”及2030年新能源规划装机任务,科学有序、持续健康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需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2023年上半年,全省共3039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划计划。

(三)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

印发了《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核准(备案)及建设等管理。

(四)积极谋划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为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我省正在开展新型储能规划编制、电价机制研究和管理办法制定。目前,全省在建项目4个、装机40万千瓦。

二、关于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盘活低效存量,推进规模化、基地化建设。

1.新能源项目履约建设管理方面。对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计划的项目实施周调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按照《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纳入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后推进滞后的项目进行清理,目前完成“十四五”第一批项目清理工作,涉及项目40个、装机368.7万千瓦

2.规模化、基地化建设方面。一是支持开发能力强、项目推进快的企业整合其他项目。六枝特区老虎大坪二期光伏电站项目原业主单位安徽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放弃开发,现由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已开工建设。二是推进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项目建设,2023年上半年已将洪家渡水电站水风光一体化项目(新能源装机55万千瓦)、普安电厂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项目(新能源装机90万千瓦)、中广核贵龙110万千瓦基地化风电项目等纳入年度建设规模项目计划,通过项目集中汇流、共建送出通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降低项目开发成本。

(二)关于省级层面加强与电网沟通;探索建立内外两个循环,构建资源优势多能互补,夯实精深加工基础。

1.消纳送出通道建设方面。在《贵州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已针对省内新能源消纳与送出需求规划了毕节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送出工程、六益水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送出工程、安顺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送出工程、黔西南州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送出工程、黔南州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送出工程等一批500千伏电网项目。目前, 500千伏奢香至鸭溪线路工程(毕节)、500千伏兴仁换至独山线路工程(黔西南)已建成投运,500千伏奢香至鸭溪第二回线路工程(毕节)等4个500千伏线路、变电站已开工建设。我省电网输电和电源富集区域盈余电力送出能力将有效提升。

2.探索建立内外循环形成资源互补多能互补优势方面。一是探索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试点建设,鼓励园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和用户侧储能项目,通过自发自用形成内循环电力供应系统,提升供电保障能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由于我省光资源较差,加之用电价格较低,该模式建设投资经济性较差,目前企业推进积极性不强。二是积极协调电网企业支持建设百万级新能源基地专用通道,提升区域消纳能力。目前,电网企业已同意中广核贵龙110万千瓦基地化风电项目通过专线送至贵阳消纳。三是积极推进新能源+储能发展。为提升电力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我省正在编制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制订新型储能管理办法,对“十四五”以来建成并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拟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建或租赁。鼓励新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

(三)关于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新能源项目综合利用。

1.落实国家新能源项目“放管服”改革措施方面。《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坚持规模化、基地化发展,鼓励资源要素优先向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鼓励一家或多家企业联合规划开发百万千瓦以上风电光伏基地,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降低开发成本,避免资源开发碎片化、低效化。同时在项目申报管理中,省能源局统筹项目申报工作,与电网公司沟通后,发布全省建设规模;县(市、区)级能源主管部门优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报市(州)级能源主管汇总审核,经省能源局审定后下达年度建设规模计划。

2.支持对石漠化区域的新能源项目。支持石漠化区域、旧矿区、采空区等开展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新能源项目。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制订《贵州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办法》(待发布),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项目互补发展模式、项目建设要求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进新能源规划化、基地化、一体化发展。

目前,我省已开始2023年下半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计划申报工作,对水风光、火风光、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且送出通道不占用消纳能力的项目,及基地化项目规模达100万千瓦及以上,由电网企业单独出具消纳意见,此类项目消纳能力不计入区域消纳能力范围,持续加大力度推进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

(二)多措并举提升新能源送出消纳能力。

一是加快“十四五”电网规划项目建设,持续增强电网网架结构,提升新能源送出消能能力和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了。二是结合光照条件、屋顶条件、园区用电情况及光伏组件价格及项目经济性等,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试点建设。三是加快出台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支持政策,结合我省电网架构,布局一批独立储能电站,力争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

(三)持续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持续加强项目督促和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开发建设,确保今年建成新能源装机400万千瓦以上,力争全省装机达到2500万千瓦,比2022年增长20%。二是及时开展项目清理,将前期工作进展缓慢、超期未完成核准备案的项目移除年度建设规模,将建设慢的项目移除并网清单,释放的建设规模空间和消纳空间用于支持规模化、基地化项目。三是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尽快出台《贵州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光伏+农业种养殖、光伏+石漠化发展,推进新能源项目综合利用。


2023年6月25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廖基远;联系电话:13618588417)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投资促进局,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电网公司。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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