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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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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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8-07-04 14:25: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陈祖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省级层面支持煤层气抽采的政策措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煤层气抽采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煤层气(煤矿瓦斯)资源情况

我省煤炭以高变质程度无烟煤及焦煤为主,共生煤层气(煤矿瓦斯)资源丰富,地质资源总量3.05万亿立方米煤层气平均资源丰度为1.12亿立方米/平方千米,其中六盘水、织纳、黔北三个煤田煤层气地质资源量28290.21亿立方米,占全省煤层气地质资源总量的92.57%,三个煤田可采资源总量为13051.94亿立方米占全省煤层气可采资源总量的94.64%,煤层气资源丰度高、可采资源量大,开发潜力大。“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针对煤层气赋存条件、分布特征、利用方式、产业链现状等因素重点建设六盘水、毕节和遵义三大煤层气产业基地。

二、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现状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化发展这一关键问题,先后采取了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2017年,全省累计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25.8亿立方米,抽采利用量8.87亿立方米,其中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量22.72亿立方米,利用量8.53亿立方米,利用率37.54%,抽采和利用量在全国仅次于山西省,位居全国第二。

随着地面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日趋成熟,中石油、中石化、盘江煤层气公司、贵州天然气能投公司、水矿奥瑞安清洁能源公司等企业在遵义、毕节、六盘水等地区施工了190多口煤层气参数井,并对部分煤层气井实施了排采试验,取得了较为理想的产气量(单井产量均在1000m3/d以上)。截至2017年底,全省地面煤层气完井累计182口,已实现规模化产能6000万立方米/年以上

三、出台政策引导支持发展

201754日,省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以下简称9号文)明确要求煤层气(煤矿瓦斯)坚持井下抽采与地面开发相统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原则,以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和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矿区建设为载体,以民用和发电为主要利用方式,逐步形成地面开发与井下抽采并举以利用促抽采多元化就近利用安全与环保以市场为导向,适当政策扶持坚持技术创新的综合产业政策

四、加大财政资金补贴力度

2017710日,省能源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1795号),明确了在中央财政补贴0.3/立方米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对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按照利用率分档分级给予每立方米0.10.2专项补贴,并对新建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项目给予一次性50500万元的财政补贴奖励,补贴奖励力度为全国第一。为确保财政补贴奖励资金得到落实和保障,2018211日,省能源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1813),截至2018510日,全2017年度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补贴的2.5亿元全部完成清算。

五、科学编制规划明确目标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编制并印发了《贵州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200亿立方米,建成23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33.5亿立方米,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4亿立方米,利用率90%以上;煤矿瓦斯抽采29.5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煤矿瓦斯发电装机容量61.4万千瓦,民用超过61万户。

六、推动煤层气矿权方改革

我省是国家确定的矿业权改革试点6个省份之一,在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下,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编制了《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由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为精准承接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权限下放,探索我省煤层气审批登记方式,建立我省煤层气审批登记和监管体系,省国土资源厅在调研有关省份煤层气审批登记政策及勘查开发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煤层气资源特点,编制了《贵州省煤层气审批及监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相关制度,现已向原国土资源部勘查司及省直相关厅局征求意见,并按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拟于2018年出台并实施。待《实施意见》印发后,制约我省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气权问题将得到解决,因气权问题延伸的销售、运输等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部分解决。

下一步,在全面贯彻落实9文关于煤层气(煤矿瓦斯)的重要部署情况下,按照已批复的《贵州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有序推进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的开发利用,并力争达到预期目标。一是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进出台贵州省煤层气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措施,规范和指导全省煤层气开发利用。二是继续推进盘州市、织金县、黔北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示范县(区)的建设,帮助其按期建成并达到预期效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三是继续推进大方县、黔西县等10个亿立方米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建设,逐步形成煤矿瓦斯民用化和城市居民化。四是加快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建设,利用天然管道助推煤层气(煤矿瓦斯)远距离、多元化利用,从而不断延伸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产业链。

                             2018629

(附注:全文公开)

(联系人:刘登国;联系电话:8689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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