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和“双回路” 供电系统改造工作会毕节市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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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和“双回路” 供电系统改造工作会毕节市经验交流材料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5-28 08:32:3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毕节市关于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和“双回路”供电系统改造

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毕节市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和“双回路”供电系统改造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毕节市煤矿基本情况

(一)煤矿整体情况。全市现有保留实体煤矿293处(规模10960万吨/年),其中30万吨/年以下84处(规模1128万吨/年),30万吨/年及以上209处(规模9832万吨/年);兼并重组批复拟建规模15855万吨/年,其中30万吨/年矿井59处(规模1770万吨/年),45-90万吨/年矿井218处(规模11355万吨/年),12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16处(产能2730万吨/年)。293处保留实体煤矿中,低瓦斯矿井50处,高瓦斯矿井148处,突出矿井95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144处(规模7207万吨/年),其中生产109处(产能5302万吨/年),建设32处(产能1665万吨/年),试运转3处(产能240万吨/年);30万吨/年以下50处(产能1500万吨/年),30万吨/年以上94处(产能5707万吨/年);低瓦斯矿井25处,高瓦斯矿井50处,突出矿井65处,未鉴定4个。

(二)煤炭生产情况及瓦斯抽采利用情况。今年省下达我市煤炭生产任务4500万吨,截至目前完成1354万吨,占任务数的30%,目前日均产量达到14.1万吨左右。今年一季度累计抽采瓦斯2.41亿立方米,利用1.11亿立方米,利用率46.1%。

(三)煤矿安全监管检查情况。今年以来,全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累计检查1865矿次,查处隐患10154条,实施罚款73矿次,累计罚款金额721.8万元。

(四)“双回路”供电系统现状。“双回路”供电系统涉及煤矿136处,其中,两回不同电源专线供电27处,双回路专线供电2对及以上煤矿(串户供电)40处,一专一公供电55处,两回公线供电6处,单电源供电6处,2处在建煤矿暂未报装用电,现状电网具备双电源接入条件。

二、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六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3号、6号文件,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毕节市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毕府办发﹝2020﹞6号),方案就省3号、6号为重点工作任务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九大项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其中,针对六个专项行动内容启动实施了六个专项实操基地,年底前建成后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煤矿从业人员操作技能,提升煤矿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水平;建立了瓦斯灾害防治项目库,涉及两化改造、双回路改造、瓦斯治理、实操基地、监管能力建设等5大项633个项目,估算投资48.5亿元,用项目支撑各项行动的落地落实。

(一)严格审查煤矿瓦斯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市级组织4个专家组,分片区对全市148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进行审查,对方案中未明确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比选论证、瓦斯治理工程量(保护层开采面积、顶底板抽放巷进尺、钻孔进尺、瓦斯抽采量等)、瓦斯超限控制措施(去年超限多少次,今年减少多少次,下降80%的措施等)、新增装备(千米定向钻机、钻孔轨迹仪等)、人员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及地测专业技术人员、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等具体措施的,一律重编,目前已全部按要求进行完善和报备。

(二)建立瓦斯防治攻坚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建立了市、县、片区监管人员及驻矿安监员四级联动、“一矿一组”瓦斯防治攻坚挂牌督导机制,明确四级督导人员和6个重点事项,即掌握煤层赋存情况(煤层层数、厚度、层间距及倾角等)掌握煤矿采掘布局现状(采掘作业点位置、数量及动态等)掌握煤层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情况掌握掘进工作面前探钻孔揭露煤、岩及构造情况日调度分析瓦斯抽采评价单元当日瓦斯抽采量及累积量日调度分析煤矿各采掘作业点及总回风瓦斯涌出情况。目前各煤矿已挂牌完毕,监管部门已收集完成全市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四级联动”挂牌督导基础数据

(三)扎实开展六个专项行动。通风系统专项行动:115处煤矿已实现远程监视和集中控制,3处实现远程监视但未集中控制,其余30处正在建设。139处煤矿全部实现所有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安设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9处煤矿岩巷掘进工作面尚不具备条件。瓦斯地质专项行动136处(其中22处地测副总非专业或无中级以上职称)煤矿设置了地测部门、配置了地测副总和专业技术人员,12处煤矿未设置地测部门、配备地测副总和专业技术人员;100处煤矿瓦斯地质勘查工作经自查满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十五条要求,48处不满足要求正在开展地质补充勘查;13处煤矿编制完善矿井、采区、采面瓦斯地质图并定期更新,135处煤矿存在矿井、采区、采面瓦斯地质图未编制或漏编等问题;144处煤矿健全完善地质预测预报预警制度,调整了前探掘进设计控制范围,4处正在编制调整。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专项行动113处煤矿开展煤层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13处煤矿正在开展该项工作,22处尚不具备条件;鉴定为无突出危险性78处煤矿已复核51处,其余正在复核之中。防突防爆炸措施专项行动118处高突矿井均已设置专门防突机构、配备专业防突队伍,143处煤矿配备了防突专业技术人员,5处煤矿未揭煤尚未配备;137处煤矿开展了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11处煤矿未揭煤尚未开展;52处突出或按突出管理煤矿开展了区域防突措施比选论证,16处煤矿暂不涉及;64处突出或按突出管理煤矿编制了区域防突措施规划和年度计划,正在编制的4处;6处煤矿将定向长钻孔顺层预抽煤层瓦斯、具有钻孔轨迹测量功能的大功率钻机预抽区段煤层瓦斯作为主要区域防突措施,已论证报监管部门备案3处,其余3处正在论证;146处煤矿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实现全过程视频监控。瓦斯抽采及计量专项行动122处高突矿井中,已建设瓦斯利用设施煤矿70处,正在建设6处,46处还未建设;86处煤矿采取“两堵一注+带压封孔+全程套管”抽采工艺,4处煤矿采取“两堵一注”带压封孔;16处煤矿购买(租用)千米定向钻机,正在考察购买(租用)11处;73处煤矿购置了钻孔轨迹仪器,10处煤矿正在采购;120煤矿瓦斯抽采评价单元实现独立、自动计量。监测监控系统提升专项行动130处煤矿完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18煤矿正在改造之中;146处煤矿在断电值、报警值基础上,增设瓦斯异常(预警)提醒值,2处未设置;128处煤矿建立并落实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制度,118处煤矿建立瓦斯涌出预警模型;120处煤矿开展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8处煤矿尚未开展;有143处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134处煤矿瓦斯抽采实时情况、69处煤矿瓦斯抽采累计计量、82处煤矿视频监控系统已实现与市监控中心联网;9个县区自备了便携仪8个县区自备了光学瓦检仪

三、煤矿安全生产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通风系统专项整治。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77矿次,查出问题871条,下达执法文书176份,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24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12台(套),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17次。

(二)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48矿次,查出问题565条,下达执法文书147份,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17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9台(套),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22次。

(三)煤矿集团公司主体责任虚化专项整治。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0次,查出问题43条,下达执法文书39,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矿次(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正常履行公司职责的贵得金公司、新浙能公司)

(四)“三项岗位人员”弱化专项整治。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抽考42矿次,对1106人(包括工人)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抽考,其中合格1017人(包括工人),不合格89人(包括工人),其中抽考“五职矿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合格48人。

(五)煤矿“双回路”供电保障专项整治。一是按时报送煤矿的”双回路“供电保障项目台账完成了毕节市136对煤矿“一矿一策”双回路供电保障治理实施方案(初稿)编制二是督促煤矿及时开展“双回路”改造,省下发的136对煤矿中,有27对双回路供电系统满足要求,109对不满足要求(已有87处煤矿编制完成方案并报省能源局,16处方案尚未修改完成,6处长期停产停建未复工复产)

(六)打击煤矿违法托管承包专项整治方面。137煤矿开展违法违规托管承包专项整治,未存在违法违规托管承包问题,因其他原因被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停产整顿煤矿1

四、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部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省工作会议部署后,市能源局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国家和省会议精神,开展了36处煤矿核定等前期工作,经核定,无增减煤矿。省相关方案下发后,立即启动正常生产的突出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存在的问题

一是煤矿双回路供电改造推进缓慢。煤矿双回路配套项目部分临时新增项目,未纳入毕节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常规项目推进则需开展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和土地调规后才能办理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时间上无法满足;同时煤矿“双回路”及“智能化机械化”专项规划未正式下达,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时缺乏上位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项目核准进度。部分项目站址及线路不可避免压覆矿区,协议办理难度大,一定程度上制约项目推进进度。输变电项目为线性工程,不可避免要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对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项目要求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且省自然资源厅未明确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项目的处理意见。二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机电、地质等专业监管人才不足5%,难以对煤矿开展全面、系统性检查,难以有效发现机电、地质等方面重大问题和隐患。三是瓦斯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部分煤矿在瓦斯治理和区域防突措施选择方面还存在侥幸心理,瓦斯地质、煤层赋存不清冒险蛮干,如织金县江西煤矿,在开采本煤层同时未探清上覆煤层情况,未开展上覆煤层瓦斯治理,采面顶板初次来压、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上覆煤层瓦斯大量涌出。此外检查的部分煤矿都不同程度存在瓦斯治理钻孔施工、抽采计量、效果检验、报告编制、监测监控等弄虚作假行为。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抓好瓦斯防治攻坚六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六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确保年度内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夯实瓦斯防治工作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开展好“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强化推进“一优三减”,严格落实采掘工作面限员规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机械化、智能化和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依托市、县现有的监控平台,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天眼”工程,实现井下采掘动态、人员行为及行动轨迹、关键设备等全程全覆盖在线监控。三是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引进机电、地质等专业监管人才充实监管队伍。加强与煤监机构工作联动,形成监管监察合力。创新方式开展清单时、告知式、督导式执法。建立市、县、片区及驻矿安监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问责问效,压实层级管理责任。四是压实瓦斯防治层级监管责任。建立瓦斯防治攻坚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实行市、县、片区监管人员及驻矿安监员四级联动、“一矿一组”挂牌督导,督促煤矿落实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瓦斯抽采达标、采掘作业动态、瓦斯电闭锁、瓦斯监测数据分析等关键环节工作。五是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开展煤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活动,制定严执法促进企业守法实施意见、企业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考核扣分退出机制,严格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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