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机党通〔2012〕10号
关于转发《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
现将《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是今年基层组织建设典型引领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评选的各项工作。要认真对照省直机关工委《通知》要求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创建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和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并拟定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前报省能源局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能源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2
年4月10日
省直党工通字(
2012
)
26
号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
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先进党组(党委)、省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直事业单位党委(总支)、中央在黔单位机关党委(支部):
2012
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实施
“
十二五
”
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
“
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
”
工作,进一步激发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增比进位的热情和动力,进一步弘扬
“
贵州精神
”
,进一步凝聚
“
贵州力量
”
,推动国发〔
2012
〕
2
号文件和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
“
十大民生工程
”
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奋力创造更好更快的
“
贵州速度
”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省委精神,结合省直机关实际,现就做好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省级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
(一)名额分配
根据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配名额,省直机关推荐全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
6
个(含差额
1
个)。
(二)申报对象条件
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的评选条件:(
1
)落实党建责任好。党组(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重视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和保障。(
2
)党建工作机制好。党组(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相关部署及要求,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明确具体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业务开展党建工作,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党的基层组织机构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晰,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党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以
“
四帮四促
”
活动为总抓手,扎实抓好
“
二万干部下基层
”
、
“
挂帮联系县
”
、
“
双万结对帮扶
”
、党建扶贫等工作。(
3
)单位队伍建设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做好关心服务党员、干部和职工工作,大力营造
“
比学赶超、增比进位
”
的良好氛围。(
4
)综合业绩表现好。近三年来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和自身建设成效较为显著,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较高;党组(党委)班子抓党建工作情况得到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本部门本单位要有一定比例的所属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被评为地厅级及以上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
5
)督促检查落实好。定期或不定期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帮助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努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三)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于
2012
年
4
月
12
日前
报省直机关工委。
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
、推荐情况综合报告;
2
、《贵州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推荐提名表》(附后)及事迹材料(
2000
字以内)。
二、申报省级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
(一)名额分配及对象条件
1
.推荐名额
根据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名额,省直机关推荐名额为
27
个(含差额
2
个)。
2
.申报对象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是
2007
年以来省直机关命名的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申报标准按照黔党建发〔
2007
〕
2
号、黔党办发〔
2010
〕
12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方法
1.
推荐提名
2012
年
4
月
12
日
前,省直各单位要对照创建省级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和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向省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提名。推荐提名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省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
1
)推荐情况综合报告;
(
2
)《贵州省省级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推荐提名表》(附后)及事迹材料(
1500
字以内)。
2.
确定初步推荐对象
省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提名情况,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推荐申报省级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初步对象名单。
3.
组织考察
省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考察。
4.
公示
对初步推荐对象在省直机关工委门户网站上公示。
5.
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根据考察和公示情况,省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名单,报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评选工作。
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省级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是今年基层组织建设典型引领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创先争优专项表彰活动的开展,落实责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评选的各项工作。要以开展申报命名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创先争优工作力度,更好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激励中间,推进省直机关发展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发展、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能力和素质,为全省发展大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省直各单位对已获省级
“
五好
”
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巩固提高。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对已命名的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基层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出现重大问题的取消命名。省直机关工委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对省直机关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进行检查。省直各单位要在开展推荐、申报命名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本单位(系统)开展创建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活动成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
要加大宣传舆论力度,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广泛监督的浓厚氛围。
联
系
人:宋勤英 吕忠飞
周 雪
联系电话:
5895632 5891078
电子信箱:
szgwzzb@sina.com
附件:
1.
贵州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推荐提名表
2.
贵州省省级
“
五好
”
基层党组织推荐提名表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
201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