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布 两千余家发电企业将分到碳排放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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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布 两千余家发电企业将分到碳排放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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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21-01-07 10:47:3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印发配套的配额分配方案和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这意味着自今年元旦起,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2225家发电企业将分到碳排放配额。

  据介绍,管理办法定位于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以管理办法为统领,生态环境部还将制定并发布温室气体核算报告与核查、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搭建起全国碳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配额分配备受关注。此次划定排放配额的企业是年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发电企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对发电行业将通过行业基准法开展配额分配,基于实际产出量,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配额免费分配且与实际产出量“挂钩”,体现奖励先进、惩戒落后的原则。

  李高说,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市场化手段,相对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会减排成本较低、能够为企业减排提供灵活选择等优势。2011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市场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人民币。

  未来,生态环境部将围绕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开展交易,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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