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煤价快速拉升使得火电企业盈利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如果市场煤价以当前水平在四季度运行,那么火电行业四季度很可能陷入亏损。因此,近日在发改委牵头下,神华和中煤两大煤企与五大发电集团以535元/吨的“低价”签订了中长期合同。随着这七大煤电央企之间煤电协议的签订,其它煤电企业也将随之跟进,2017年的煤电谈判也有望提前结束。而有分析师表示,冬季用煤高峰结束后,煤价回落是大概率事件。535元/吨的长协价格是能保证煤电双方都能盈利的价格。
最近的煤价疯涨、电厂库存告急让人不禁再次想起“煤电联营”这个词。煤炭与煤电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撑,经历了“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的角力。对于中国的能源资源禀赋而言,煤电联营是符合煤企与电企发展规律、符合煤炭与电力发展方向的。对于电企来说,有利于节约燃料运输成本,可以及时得到煤炭供应,不必担心煤炭库存少的问题;对煤企来讲,有助于防止产能过剩或供不应求。此外,当煤炭与煤电有一方不景气时,煤电联营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用,提高煤企或电企的业绩。通过联营合作,可以发挥煤、电行业各自优势,延伸产业链,提高风险对冲能力,实现企业的提质增效。
历史上,煤电联营曾受到双方热捧:在煤炭黄金时代,以五大电力集团为代表的电企为了降低自身经营成本,曾一窝蜂上马煤电联营项目。2008年开始,多方因素使当时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未能发挥作用,高昂的煤价让发电企业遭遇了多年全行业范围内的巨额亏损,煤炭业务几乎成了“救命稻草”。
此后形势逆转,神华等实力雄厚的大型煤企频频参股控股煤电资产,使其在煤市不景气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靠煤电联营自产自销实现盈利。
煤电联营在两个特殊的时期,成功帮助弱势一方减少损失的同时也无形中加剧了另一方的饱和。各大电力集团竞相投资煤矿,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煤炭产能的过剩,让煤炭业务成为拖累企业业绩的包袱;而煤炭企业争先恐后建设燃煤电厂,也在实质上加剧各地煤电装机过剩的情况。
因此,为了煤电联营不再成为“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年中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希望能够协调解决煤电联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增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能力。相信在政府的诸多措施调控下,煤、电市场能够得到逐步调整,回归到平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