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在贵阳市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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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在贵阳市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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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5-11-17 11:54: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11月16日,全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启动会暨新闻通气会在贵阳举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和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负责人通报了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和相关工作部署情况,贵安新区管委会、兴义市政府负责人分别对贵安新区配售电侧改革试点、兴义地方电力解除代管体制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进行介绍。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正式批复同意《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我省成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之一。

  据介绍,《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和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和规范电网运营模式,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设立平衡账户主要用于平衡输配电价结构等。

  电力市场建设试点。组建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贵州电力市场交易中心,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实行市场主体注册制,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建立中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

  售电侧改革试点。先期选取贵安新区、兴义地方电力开展售电侧改革,培育配售电业务主体,逐步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形成售电侧竞争市场。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试点。争取国家支持,按照市场化机制,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协商建立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积极争取扩大与广西、重庆、湖南等周边省(区、市)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按照试点工作进度安排,今年12月31日前,我省将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输配电价测算方案要求,制定我省首个监管周期贵州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并报国家发改委。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共同协商建立和完善交易机制,起草签订“十三五”“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框架协议。

  2016年6月底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完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混合所有制模式的贵安新区配售电公司;兴义地方电力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配售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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