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矿工会关于开展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省属煤炭企事业工会:
根据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5月份,在全省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贵州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通过组织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工作情况,分析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推动我省煤炭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调研检查的工作重点
(一)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建设情况;
(二)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各项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建制情况;
(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广泛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的情况;
(四)各单位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发挥制度实效的情况;
(五)企事业单位将经营管理活动的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推进厂务公开情况。配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推动国有企业合理确定、严格规范和逐步公开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消费,推进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的情况。改制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改革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等情况;
(六)开展职工代表培训的情况;
(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推动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党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创新经验、实际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调研检查的组织领导
调研检查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联席会议领导下进行,省煤矿工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省属煤炭企事业工会负责本单位的自检工作和对基层企事业单位的调研检查。
四、调研检查的要求和方法
调研检查重点是基层企事业单位。每个单位一般选择3—5个基层企事业单位进行深入调研检查。
调研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企事业单位、召开不同形式座谈会、走访职工群众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真实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基层创新经验。
五、调研检查的情况汇报
调研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本单位的调研检查报告,并于5月18日前将报告以电子版方式报省煤矿工会办公室。
调研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调研检查的工作情况;二是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三是调研检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附单位或企业名单及典型经验简介);四是在调研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五是对下步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贵州省煤矿工会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