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督导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6〕219号)要求, 10月19日~21日,省能源局副局长兰海平率第四督导组赴遵义市、铜仁市督导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同时前往桐梓县督查长输油气管道安全。此次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督导是继8月、9月督导后开展的第三次专项督导。
督导组现场督导了徐矿集团贵州能源有限公司桐梓县容光煤矿和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石阡县坪地场乡乌谷溪煤矿关闭退出情况,检查了煤矿地面生产设施拆除、井筒封闭,详细了解企业职工安置及矿群关系处理情况,对关闭煤矿的办公及生活设施转为他用或移交当地政府进展情况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对煤矿的关闭退出,兰海平副局长提出:一是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6〕173号)要求,做好煤矿的关闭和验收准备工作。二是各市要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完成关闭煤矿目标任务。
在桐梓县兰海平副局长率队开展了对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督查工作,并现场督查了贵渝支线桐梓县段ZC670东山村房屋占压安全隐患,要求地方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做好本职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做到安全不留死角,问题跟踪督查,隐患排除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