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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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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个人 |
李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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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六盘水六枝宏顺发煤矿“11·22”顶板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相关责任人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有关资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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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6〕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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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
2026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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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暂停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10821********1352)30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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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根据《关于六盘水六枝宏顺发煤矿“11·22”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6〕13号),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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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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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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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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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