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个人 |
廖海江 |
案件名称 |
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2024年“9·12”机电事故暂停相关责任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4〕70-3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
处罚结果 |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2422********1018)30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7日) |
处罚事由 |
根据毕节百里杜鹃管理区红林煤矿“9·12”机电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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