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贵州优能(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赫章县威奢乡威奢煤矿 |
案件名称 |
贵州优能(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赫章县威奢乡威奢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违法违规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4〕2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5月8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威奢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处罚事由 |
2024年3月18日至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毕节市能源局、赫章县能源局对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煤矿存在:未依照规定实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仍然组织生产作业,2024年4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责令威奢煤矿停产整顿5日,并进行公告 |
处罚依据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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