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煤炭资源税改革不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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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煤炭资源税改革不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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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时间:2015-07-06 15:31: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作者:撰文/本刊记者 李姗

20151月,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煤炭资源税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贵州煤炭资源税税率终于尘埃落定。

《方案》规定,自2014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5%。

“煤炭资源税改实施五个多月来,无论从全国还是贵州来看都已平稳过度。”贵州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煤炭资源税改最受瞩目的焦点之一便是税率,该税税率因地而异并非全国统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2%-10%幅度内自行拟定,最终由国务院批准。

从各产煤省份公布的税率来看,内蒙古的煤炭资源税税率最高,为9%。山西为8%,宁夏为6.5%,陕西、新疆、青海为6%,云南为5.5%,山东为4%,重庆为3%,四川、甘肃、湖南、广西为2.5%,北京、河北、河南、安徽、江西、江苏、吉林、辽宁、黑龙江、湖北、福建为2%

“我省的税率是结合资源税费规模、煤炭资源赋存条件、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行业脱困实际等因素综合测算,虽然我省是产煤大省,但是从全国来看,5%的税率并不算高。”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贵州省煤炭资源税税率在全国居中,煤炭资源税改革以后,有煤炭企业反映企业税费负担加重。

“如果单纯从资源税来看,由从量计征变成从价计征,企业所缴纳的税款肯定增加。”上述负责人表示,在税改前,贵州按财政部财税〔200583号文件规定,煤炭资源税为每吨2.5元;税改后,按每吨煤炭的销售价格乘以5% 计税。

但是此次税改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前提——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因此在《方案》中,将清费立税作为基本原则,规定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对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重复设置、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的不合理收费应清理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以后执行。

“如果清费立税能落到实处,那么税改后企业的总体负担不会增加。”上述负责人表示。

“考虑到目前贵州煤炭企业面临的困境,同时也为了鼓励煤炭企业对原煤进行深加工,促进煤炭节能环保利用,在确定对煤炭企业缴税金额影响较大的洗选煤折算率时,贵州省最后还是按低于平均水平的70%75%确定。”

据了解,目前煤炭应税产品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洗选煤主要是指经过筛分、破碎、洗选等工艺加工处理,去除杂质和矸石后的煤炭产品,主要包括精煤、中煤、煤泥,随着国家节能环保力度的加大,原煤的洗选率也越来越高。

洗选煤经过加工,在征收资源税时需要以折算率方式扣除洗选环节的成本和利率,所以,洗选煤应纳税额的公式为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5%

据了解,在税改之前由贵州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的典型调查中,贵州省地税局通过取样测算各煤炭企业生产的洗选煤后发现,折算率从60%95%不等,最终,财政、税务部门考虑到企业实际困难,遵循了从宽原则。

据介绍,贵州省的洗选煤折算率分为两类,一类是六盘水市、毕节市、威宁县折算率定为75%;一类是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黔东南州、贵安新区、仁怀市折算率定为70%

“分成两类主要是考虑到各地煤质不一样,这样最终确定的折算率才更合理。六盘水市、毕节市、威宁县的煤质大体接近又相对较好,因而折算率相对高一些。”上述负责人说。

贵州省除了在测算税率与折算率时充分考虑到了煤企“过冬”的实际情况,同时在《方案》中还按规定配套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的要求,自2014121日起,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减征30%资源税,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50%资源税。

衰竭期煤矿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者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煤矿,以煤炭企业下属的单个煤矿为单位确定。

充填开采是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或离层带等空间充填矸石、粉煤灰、建筑废料以及专用充填材料的煤炭开采技术,主要包括矸石等固体材料充填、膏体材料充填、高水材料充填、注浆充填以及采用充填方式实施的保水开采等。

为了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又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和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税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而不是实行减税审批制度。明确了衰竭期煤矿办理减税时应提供的备案资料和充填开采减税需要提供的备案资料。

“备案制简化了减税事项办理,这有利于优化税务部门对煤炭企业的服务。但截至目前,贵州尚无一家煤炭企业提出减税申请。”上述负责人称。

在煤炭企业举步维艰之时,为何有优惠还无人申请?该负责人分析,首先,我省正在进行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改革,使得很大一部分衰竭期煤矿平稳退出;其次,贵州的煤矿通常所处的地理位置及较高开采成本,使得填充开采的煤矿数量较少。

据了解,下一步贵州省地税局将加大对煤炭税源税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把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此外,在今年410日召开的贵州省煤炭行业专项调度会上,很多煤炭企业反映目前其所在地区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加重了企业负担。

贵州省地税局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说:“主要是个别地区对煤炭企业所得税实行定率征收,应税所得率按照20%30%计算。目前煤炭行业疲软,出现了企业即使亏损,没有利润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据了解,对于煤炭企业所反映的问题贵州省地税局领导非常重视。去年年底,该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主管地税机关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以“一刀切”的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今年56日至7日,省地税局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率领有关处室同志到毕节市地税局对《通知》落实情况、煤炭企业征收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和督导。

“下一步,地税部门将对财务健全的煤炭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对财务不健全的煤炭企业将引导其建账建制,早日实行查账征收。”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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