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发改能源〔2016〕1338号
关于遵义市天然气“县县通”实施方案的批复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
《关于上报<遵义市天然气“县县通”实施方案>的请示》(遵市发改基础〔2016〕1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请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已纳入《遵义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表》内的项目,结合《遵义市天然气“县县通”实施方案天然气支线管道规划图》按程序给予办理核准所需相关手续。
二、为积极落实“十三五”乡镇供气全覆盖,你市每个县(区)可新增500立方米以下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请国土、规划等部门对总量内的项目按程序给予办理核准所需相关手续。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实施。
三、请你委大力支持项目办理核准所需前期手续,具备核准条件后按程序上报省发改委核准,并明确专人向省能源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能源局
2016年9月1日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商务厅、
安监局,遵义市人民政府,遵义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商务局、安监局。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印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