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网公司,各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供电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促进工业企业降成本稳预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20〕233号)有关规定,省能源局组织贵州电网公司对申报降成本稳预期专项资金的工业企业用电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30日24时前反馈省能源局。
附件:2020年全省大工业企业降成本稳预期专项资金金州区域申报情况.xlsx
2020年全省大工业企业降成本稳预期专项资金11月用电量审核情况.xlsx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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