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
被处罚单位 |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 |
案件名称 |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5〕38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7月3日 |
处罚结果 |
暂扣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080〕} |
处罚事由 |
2025年6月18-19日,盘州市能源局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开展检查,发现存在“110311运输(反掘)工作面第五部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装置(产品型号GUJ30)进行试验,运行状态下推动堆煤触杆偏离正常位置32°时,带式输送机未中止运行,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装置失效。”的问题,2025年6月19日盘州市能源局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下达责令停产整顿5日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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