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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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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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693024
  • 信息分类: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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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61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朱江

案件名称

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米箩煤矿“1·21”顶板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5〕24-4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5月13日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0202********6311)(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11日)

处罚事由

根据关于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米箩煤矿“1·21”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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