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60号)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信息 »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60号)

贵州省能源局门户网站  http://nyj.guizhou.gov.cn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570768
  • 信息分类: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60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人

詹龙云

案件名称

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瓮安煤矿(陡山井)“12·2”采煤工作面旧切眼顶板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吊销、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310-4

处罚决定时间

2023317

处罚结果

吊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429001********8694

处罚事由

20221221847分,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瓮安煤矿(陡山井)1105采煤工作面旧切眼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8万元。根据《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关于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瓮安煤矿(陡山井)“12.2”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372号),认定时任贵州省瓮安煤矿有限公司瓮安煤矿(陡山井)总工程师詹龙云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关闭 微信 微博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