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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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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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98722
  • 信息分类: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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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3年第2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人

陈小平

案件名称

贵州贵能黑拉嘎煤业有限公司六枝特区中寨乡聚鑫煤矿“8·28”顶板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2109-2

处罚决定时间

2023117

处罚结果

暂停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0201******321560

处罚事由

2022828240分,贵州贵能黑拉嘎煤业有限公司六枝特区中寨乡聚鑫煤矿11181运输巷瓦斯抽放巷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23.8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牵头会同有关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清了事故责任,并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六枝特区聚鑫煤矿“8·28”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2255号)抄送我局,建议暂停时任聚鑫煤矿副矿长陈小平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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