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2年第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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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2年第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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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2-4063487
  • 信息分类: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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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2年第109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人

刘伟

案件名称

贵州金永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仁怀市茅坝镇慈竹林煤矿“9·16”顶板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暂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2097-1

处罚决定时间

20221114

处罚结果

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编号:522130******243660

处罚事由

2022916223分,贵州金永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仁怀市茅坝镇慈竹林煤矿10501运输顺槽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2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牵头会同有关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清了事故责任,并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仁怀市茅坝镇慈竹林煤矿“9·16”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矿安黔函〔2022226号)抄送我局,请我局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决定,依法暂停时任慈竹林煤矿生产副矿长刘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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