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全省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的通知》(黔安办〔2017〕19号)要求,根据全省煤矿现状,现对2021年一季度全省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及对象进行公告。
附件:1.贵州省2021年一季度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管主体及对象明细表.xlsx
2.贵州省2021年一季度停产停建需通风排水煤矿安全监管主体及对象明细表.xlsx
3.贵州省2021年一季度停产停建不需要通风排水煤矿安全监管主体及对象明细表.xlsx
省能源局 贵州煤矿安监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