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 |
被处罚人 | 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盘州市柏果镇麦地煤矿矿长冯福正 |
案件名称 | 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盘州市柏果镇麦地煤矿“9·25”违法违规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煤安罚〔2020〕5 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 |
处罚事由 | 该矿在11201切眼东侧采空区积水5637m³以上,未查清采空区积水量、积水范围、积水标高,以及未按规定留设至少20m防隔水煤柱宽度的情况下,组织11201切眼掘进作业。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九十七;《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九条第(一)项和第(四)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六)项。 |
处罚依据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