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贵州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方案》(黔财绩〔2020〕4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和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2〕3号)等文件要求,省能源局组织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单位认真开展了2021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选取2021年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两项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现将2021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公开如下:
附件2. 贵州省能源局2021年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