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问题研究,明确各类问题整改处室和市(州)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并限期整改到位,切实保障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中通报我局涉及29个问题,局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涉及18个问题,共计47个,其中:奖补资金未兑现企业13个,奖补项目未按期完成或部分完成27个,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3个,主管部门未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3个,企业未存档申报资料1个。截止目前,完成整改项目17个,占36%,整改中项目30个,占64%。各单位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局机关整改项目共计2个,完成整改项目1个,整改中项目1个;
(二)贵阳市整改项目共计8个,完成整改项目2个,整改中项目6个;
(三)遵义市整改项目共计6个,完成整改项目3个,整改中项目3个;
(四)六盘水市整改项目共计11个,完成整改项目6个,整改中项目5个;
(五)安顺市整改项目共计1个,整改中项目1个;
(六)毕节市整改项目共计5个,完成整改项目1个,整改中项目4个;
(七)铜仁市整改项目共计5个,完成整改项目3个,整改中项目2个;
(八)黔南州整改项目共计1个,完成整改项目1个;
(九)黔西南州整改项目共计1个,整改中项目1个;
(十)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改项目共计5个,整改中项目5个;
(十一)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改项目共计2个,整改中项目2个。
二、整改方法措施
对照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清单,我局将47个问题分解明确到具体市(州)单位和项目企业,机关各对口处室每周调度整改进度情况,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
(一)分解问题清单,明确处室责任。
按照“谁分配资金,谁负责问题整改”的工作原则,将47个问题清单分解到5个对口业务处室、8个市(州)单位和2个项目企业,对口业务处室针对问题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督促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企业加快整改措施的落实,并收集整理各类印证资料,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制定有效措施,下达整改通知。
按照“措施精准有力,实施落地见效”的原则,针对47个问题清单制定47条整改措施,经办业务处室主动靠前帮助项目企业解决困难,对存在问题的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和奖补项目监管工作,监督项目单位加快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现“双监控”,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切实保障项目实施按期完成。
(三)按期跟踪调度,逐一销号落实。
按周向对口业务处室和市(州)单位和项目企业跟踪调度问题整改进度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并分析解决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促进47个问题清单在整改期限前逐一销号落实。各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于2月25日前按时报送了整改报告。
(四)建章立制规范,确保实现效益。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个奖补项目实施按期完成,我局于2021年12月3日制定出台《贵州省能源局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用制度规定保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实现。
三、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实施意见》精神,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能力,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加快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现“双监控”,进一步探索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深入推进我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