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我局于4月30日向贵厅报送《省能源局关于报送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总结报告的函》,对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报告中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能源局2020年度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资金292,283.18万元,一级项目共计22个,绩效指标值285个,年度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自评,总体自评分数(采用加权平均法)为99.96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绩效目标值制定与资金产出和投入不匹配。加强对前期制定绩效目标值的分析、研判工作,提升数据测算能力,严格审查储备项目,提高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落实《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工作,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偏差,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进行绩效目标调整,确保资金投入与绩效目标实现一致。
(二)专项资金兑现企业率低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首先是调整资金预算级次直达到企。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调整中央在黔企业、省属企业奖补资金省对下预算级次为省本级,会商省级财政部门依据国库集中拨付制度将省本级奖补资金拨付到局财政银行账户,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局直接拨付到项目企业,实现专项奖补资金快速精准到企目的;其次是纳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针对县级政府财政负债率高账面资金紧张情况,省能源局商省财政厅已将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纳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从7月起下达专项资金文件时匹配调度库款,较大程度缓解县级政府财政部门兑现资金压力;再次是提高行业部门项目审查精准度。能源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查项目机制和标准逐步制度化,使得奖补项目范围更精准,申报资料更真实,较大程度缩短企业申报项目审查时限,促进项目企业及时能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到奖补资金。
(三)绩效目标验收印证资料收集不规范。组织局机关和市(州)、县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集中开展绩效管理培训工作,提升业务管理能力,克服重资金下拨轻绩效目标管理的工作思想,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对项目验收检查时,主动收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印证资料,分类分指标整理,确保不出现收集不及时或有缺项,确保年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基础资料真实完备。
三、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实施意见》精神,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能力,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加快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现“双监控”,进一步探索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深入推进我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