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省能源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的补充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部门决算公开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黔财库〔2016〕49号)文件要求,对贵州省能源局在2015年9月15日公开的《贵州省能源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补充说明如下:
一、对第三部分第三块内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基本支出”内容修改补充为:
2014年基本支出2254.45万元,用于保障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等支出为1324.64万元,离退休费、抚恤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07.60万元,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98.30万元,为职工发放的增量补贴为112.84万元,共计2043.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4%;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211.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85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22%,主要原因是2014年公积金调基、职工正常晋级晋档以及新招考人员追加的经费。
二、对第三部分第四块内容“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的“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公务接待批次、人数修改补充为:
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0.61万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6.72万元,减少比例为8%,完成当年预算的84.85%,主要原因是2014年接待国家能源局检查调研、兄弟省份到我省进行煤炭行业管理调研、省政府安排大型活动对口接待活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14万元,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公务接待批次87次,接待人数412人。2014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贵州省能源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