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能源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能源局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奖补政策的通知》(黔能源发〔2023〕2号)、《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23〕3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省能源局局务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示,现下达2023年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第六批)预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遵义、六盘水、毕节、黔西南州等市(州)提升煤矿产能和安全生产水平市州奖补资金4952.80万元,收回安顺市提升煤矿产能和安全生产水平市州奖补资金202.9万元,具体项目名称、金额详见附件。该资金为专项转移支付,列2023年“2150104煤炭勘探开采和洗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该资金为省级直达资金(非配套),请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按照《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23〕39号)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各市(州)财政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做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
附件:1.2023年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第六批)清算汇总表
2.2023年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第六批)预算项目(煤矿井下5G应用示范项目、急倾斜煤层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
3.2023年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保供资金(第六批)预算项目(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表
4.2023年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第六批)预算项目(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表.
5.2023年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第六批)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能源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