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工〔2022〕133号
省财政厅 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年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第七批)
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财政局、能源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省能源局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0〕62号)、《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21〕3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支持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工信信发〔2022〕25号)《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省能源局评审及局务会议、党组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示,现下达2022年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第七批)预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奖补资金5134.96.万元,其中:下达首批列入国家级、省级智能煤矿示范项目奖补资金2500万元(详见附件2)、清算2020年度、预拨2022年度(第二批)煤矿智能化建设奖补资金2634.96万元(详见附件3)。
二、下达煤矿“三利用”项目奖补资金4358.5万元,其中:下达瓦斯“三区联采(动)”试点示范项目奖补1040万元(详见附件4);清算2021年度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量、预拨2022年度(第二批)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量奖补资金3318.5万元(详见附件5)。
三、此款列2022年“2150104煤炭勘探与洗选”功能分类科目,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该资金为省级直达资金(非配套),请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办理。
四、请各级财政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21〕32号)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调度跟进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建设。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调度跟进项目进展情况,2022年度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2022年度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项目项目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复核验收。
五、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请各级财政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并做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
附件:
1.2022年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第七批)预算分配表
2.2022年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第七批)—智能煤矿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
3.2022年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第七批)—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2020年度清算和2022年度(第二批)预拨资金分配表
4.2022年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第七批)—瓦斯“三区联采(动)”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
5.2022年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第七批)—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奖补2021年度清算和2022年度(第二批)预拨资金分配表
6.2022年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第七批)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 贵州省能源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