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能源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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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能源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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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4137011
  • 信息分类: 普通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黔财工〔2021〕20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财政厅 省能源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的通知


有关(州)财政局能源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1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90号)规定,结合我省上报的2022年度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抽采利用情况,提前下达2022年度中央煤层气开发利用奖补预拨资金和2022年度中央页岩气开发利用奖补预拨资金,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实际下达资金7296万元,包括2022年度中央页岩气奖补预拨资金1100万元、中央煤层气(煤矿瓦斯)奖补预拨资金6196万元。该资金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功能分类科目列2021年“21199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二、请你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90号)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请各级财政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做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

附件:1:各市(州)资金分配表.xls

       2:提前下达2022年贵州省中央页岩气抽采利用奖补预拨资金预算表.xls

             3:提前下达2022年贵州省中央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奖补预拨资金预算表.xls

             4: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能源局

2021年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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