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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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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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00111
  • 信息分类: 普通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黔能源煤安〔2019〕120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能源局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能源局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煤矿安监局

关于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

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各煤监分局,各煤矿企业:

    2019年6月13日,黔东南州凯里市谢家寨煤矿(长期停建煤矿,井筒已封闭)发生一起村民入井盗窃事件,造成1人死亡,在组织施救的过程中又造成3名救护队员被困。为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切实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立即对辖区内长期停产停建煤矿进行排查梳理,凡是不需要通风、排水的煤矿,其井口未封闭的,必须切断电源、拆除轨道和电缆,并用水泥砂浆、实心砖等将所有井口(含风井引风道、行人道)进行物理封闭,严禁只使用栅栏进行临时隔离。所有已实施封闭的煤矿井筒,必须在所有井口周边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危险性告知内容,警示内容应当涵盖井筒内的危险因素及危险性。

二、煤矿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矿井未正式闭坑前,要安排专人进行看守,严防无关人员擅自入井;需要通风、排水的煤矿,必须制定并严格落实通风、排水、维护等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安排人员值班,严禁单人入井作业。

三、长期停产停建煤矿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大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盯守或巡查力度,盯死看牢,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盗采、偷盗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安全宣传力度,告知煤矿井下存在高浓度瓦斯以及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容易致人死亡,提高人民群众警惕性和安全意识。

请分别将此件转发至辖区内有关县(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



省能源局   省应急管理厅   贵州煤矿安监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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