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指导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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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指导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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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00088
  • 信息分类: 普通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黔能源党字〔2019〕31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指导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指导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为确保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质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省能源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杨玉华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总经济师(兼)

       副组长:朱贵龙  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主任

        高长晶  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江庆丰  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办主任

成  员:魏  娟  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规划财务处处长

  王家平  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法规和体制改革处处长

  赵小林  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处长

  姜  平  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省煤炭经营指导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徐  飞  人事处(机关党办)调研员

         田晓红  人事处(机关党办)调研员

         陈  勇  人事处(机关党办)副调研员

         罗  俊  人事处(机关党办)副主任科员

责:按照局党组和局党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对照《中共贵州省能源局党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采取巡回指导、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督促指导,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推动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和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结合起来,防止“两张皮”,以确保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对开展主题教育消极对待、敷衍应的要严肃批评,对走形变样、问题严重的要向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提出给予组织处理的建议。

指导组分为四个小组,分组督促指导的局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如下:

第一小组:杨玉华、王家平、陈勇。负责督促指导省煤炭经营指导服务中心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机关支部。

第二小组:朱贵龙、赵小林、徐飞。负责督促指导机关支部。

第三小组:高长晶、姜平(指导中心)、田晓红。负责督促指导省节能监测中心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机关支部。

第四小组:江庆丰、魏娟、罗俊。负责督促指导机关三支部、机关五支部、机关退休党支部。



2019年6月6日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20196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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