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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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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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00067
  • 信息分类: 普通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文号: 黔能源专议〔2019〕25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黔能源专议2019〕25


关于开展《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981日)


2019628日,贵州省能源局组织召开《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商讨会。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会。

经讨论研究,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背景。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贵州省煤炭行业大力推进智慧矿山建设,2017年制定了全国首部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省级规范性文件,《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2017914日印发开始在贵州省实施。两年来,全省已有近80%的正常生产煤矿开展了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其中超过半数的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在推进过程中,贵州省不断探索、完善验收办法,督促完成升级改造的煤矿形成“有人巡视、无人值守”的生产模式,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为助力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提升贵州在全国煤炭行业的影响力,贵州省能源局经与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商定,以贵州企业为主联合省外来黔企业,编制《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在全国推广应用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经验,指导全国煤矿智能化验收工作。

二、《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单位。由在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参与《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的编制。会议明确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邀请贵州省能源局战略合作伙伴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所属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参编单位,共同完成标准编制。

三、《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工作安排。会议同意按社团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顺序,分阶段进行标准编制。三家参与编制的单位共同承担编制费用,主编单位分摊比例为50%参编单位分摊比例各为25%。抽调理论水平高、现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建项目组,主编单位推荐一名同志任组长,参编单位各推荐一名同志任副组长。贵州省能源局总体协调标准编制,负责对接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本地企业积极参与。编制单位要立足煤炭行业的实际,将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与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有机结合遵循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总结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全国各省先进作法,编制出指导全国煤炭行业智能化矿井验收的标准。



出席:省能源局韩树强、李遂红,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绍泉,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华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郭孝园































分送:局长、副局长、巡视员、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参会企业。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20198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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