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
专题会议纪要
黔能源专议〔2019〕25号
关于开展《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9年8月1日)
2019年6月28日,贵州省能源局组织召开《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商讨会。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会。
经讨论研究,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背景。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贵州省煤炭行业大力推进智慧矿山建设,2017年制定了全国首部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省级规范性文件,《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于2017年9月14日印发开始在贵州省实施。两年来,全省已有近80%的正常生产煤矿开展了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其中超过半数的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在推进过程中,贵州省不断探索、完善验收办法,督促完成升级改造的煤矿形成“有人巡视、无人值守”的生产模式,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为助力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提升贵州在全国煤炭行业的影响力,贵州省能源局经与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商定,以贵州企业为主联合省外来黔企业,编制《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在全国推广应用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经验,指导全国煤矿智能化验收工作。
二、《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编制单位。由在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参与《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的编制。会议明确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邀请贵州省能源局战略合作伙伴—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所属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参编单位,共同完成标准编制。
三、《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验收标准》工作安排。会议同意按社团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顺序,分阶段进行标准编制。三家参与编制的单位共同承担编制费用,主编单位分摊比例为50%,参编单位分摊比例各为25%。抽调理论水平高、现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建项目组,主编单位推荐一名同志任组长,参编单位各推荐一名同志任副组长。贵州省能源局总体协调标准编制,负责对接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本地企业积极参与。编制单位要立足煤炭行业的实际,将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与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有机结合,遵循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总结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全国各省先进作法,编制出指导全国煤炭行业智能化矿井验收的标准。
出席:省能源局韩树强、李遂红,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绍泉,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华,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郭孝园。
分送:局长、副局长、巡视员、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参会企业。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2019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