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监管〔2019〕129号
各有关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各油气管道企业: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19〕11号)要求,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境内各县(市、区)及时建立起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以下简称“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范包保组,充分体现了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各包保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管道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包保有关信息(第二期)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包保组主要工作
(一)企业包保组主要工作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管道安全保护有关标准规范,组织落实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消减措施;
2.督促、指导本企业有关部门及场站(作业区)履行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管道安全保护职责;
3.每月到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极端气候期间及其他特殊敏感时段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及时组织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4.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高后果区内居民避灾演练、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等,普及管道保护知识,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管道保护工作;
5.每月定期向政府包组及有关部门汇报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6.落实政府包保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政府包保组主要工作包括: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2.督促、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管道安全保护有关标准规范;
3.每月到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极端气候期间及其他特殊敏感时段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及时督促管道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4.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督促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办事处)落实管道保护监管责任,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二、建立高后果区信息立牌公示制度
各管道企业要统一制定公示牌板,在高后果区内醒目位置公示以下信息:
1.高后果区基本情况(管道起止位置、区内情况概述、风险等级、风险影响范围等);
2.已采取的风险防控、消减措施;
3.避灾线路及场所;
4.企业包保组和政府督导组成员姓名、职务等信息;
5.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电话。
三、其它有关事项
各包保组有人员变动的,由调整后的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及时公布变更信息。因管道迁改或其它因素不再定为高后果区的,本高后果区企业和政府包保组自然撤销。确因特殊原因形成新增高后果区的,要及时建立企业和政府包保组,并落实包保责任;高后果区风险等级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公布变更信息。
附表: 1.贵阳市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包保信息表.xlsx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