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于2019年3月6日起开展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西秀区蔡官镇安发煤矿等107处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西秀区蔡官镇安发煤矿等103处煤矿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响水煤矿和贵州省黔西县谷里镇青龙煤矿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西秀区蔡官镇安发煤矿等13处煤矿综合机械化改造项目。验收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二、验收程序
(一)验收申请
1、煤炭企业填写《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验收申请审核表》(参见黔能源科技〔2017〕158号文附录1)并上呈属地县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
2、县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复核后,上呈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二)现场验收
1、省能源局带队,市(州)、县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邀请市县财政局参加,组织技术专家组到煤矿现场进行验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听取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汇报;
(2)专家分组查阅资料;
(3)专家分组现场复核;
(4)专家按子系统评分;
(5)相关管理部门与专家组合议,汇总现场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意见;
(6)与企业交换验收意见;
(7)形成现场验收咨询意见。
2、现场验收后续工作
(1)县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企业在整改完成后将情况汇总,经县市能源行业管理部门逐级上报省能源局以便专家组复核。
(2)验收未通过的煤矿或子系统,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3)专家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煤矿智能机械化验收咨询报告。
三、验收专家组
从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项目验收技术咨询专家库抽取验收专家组成专家组,请被抽取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对相关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3月8日前,请市(州)行业管理部门明确1名同志与相关验收组协调联络有关工作。
(二)验收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联系人:陈天威;联系电话:0851—86891226;电子邮箱:553191271@qq.com。
附件: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升级验收项目清单(2019年3月6日).xlsx
贵州省煤矿综合机械化改造验收项目清单(2019年3月6日).xlsx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