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新能〔2019〕36号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要求,我局与各市(州)共同开展了梳理工作,并对贵州省“十二五”以来风电项目有关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废止风电项目核准文件及风电项目规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以来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风电项目共10个、装机59.6万千瓦,核准文件予以废止(清单见附件1)。
二、“十二五”核准计划内未完成核准工作的风电项目共11个、装机68.65万千瓦,按国能新能〔2016〕84号文件要求,核准计划规模予以废止(清单见附件2)。
三、纳入2016年贵州省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风电项目共35个、装机209.94万千瓦,年度规模予以废止(清单见附件3)。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被废止规模的风电项目,如仍需核准,需要重新纳入之后年度的建设方案。
附件3:贵州省2016年度规模予以废止的风电项目清单.xls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