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科技〔2019〕37号
各市(州)及省直管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炭企业:
为规范2019年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奖补资金申报和结算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纳入2019年财政奖补资金范围,并能顺利预拨和结算奖补资金,根据已申报的项目和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申报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一季度经济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9〕11号)“2019年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一季度下达进度要达到70%以
上”的工作要求,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在2019年3月15日前上报项目申报文件,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计划70%以上的项目;少部分资料需完善的煤炭企业可于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以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上传《2019年度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改造补充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时间为准。如后期确需增补项目,必须由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专门行文再行申请。
二、规范上报文件。请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对照《关于做好2019年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奖补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8〕190号)的附件《2019年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按照《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17〕95号)的要求,切实负起把关责任,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组织辖区煤矿做好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奖补资金的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煤炭企业单独报送材料。同时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煤矿项目,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奖补资金。
三、统一资料格式。煤炭企业资料格式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奖补资金
(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8〕190号)要求填写。
联系人:李文飞、陈天威;联系电话:0851—86891226;
电子邮箱:gzsnyj2017@163.com
2019年3月1日
抄送:省财政厅,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威宁县、仁怀市财政局